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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山东省属事业单位: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-行政复议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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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§1.行政复议的概念和原则

  1.行政复议:相对人的申请→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→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、合理性进行审查

  2.基本原则:合法、公平、公开、及时、便民。
 

  §2.行政复议范围

  确立方式:混合式=概括式+列举式

  1.概括式: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、合理性

  ①具体行政行为(包括事实行为)

  ②合法性、合理性

  ③合法权益

  2.列举式
 

肯定性列举 ①行政处罚;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⑥行政合同
②行政强制措施;            ⑦违法要求履行义务;
③行政许可;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⑧不履行保护公民人身权、财产权、受教育权的职责;
④行政确认;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⑨行政给付。
⑤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;      ⑩其他具体行政行为
否定性列举 ①内部行为
②行政调解
③行政仲裁


  5.行政复议机构

  各级政府及工作部门的法制机构
 

  【练习】

  1、对山东省政府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,可向( )申请复议,对复议决定不服的,可( )。

  A、国务院;提起行政诉讼 B、省政府;提起行政诉讼或向国务院申请行政复议

  C、国务院;终局裁决 D、省政府;提起行政诉讼

  【答案】D。解析:行政复议法第14条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,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。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,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;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,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。题目中对浙江省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,应向浙江省政府提出复议。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,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

  2.张某对朝阳区国税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,复议机关应该是(   )

  A.朝阳区国税局 B.朝阳区人民政府C.北京市人民政府 D.北京市国税局

  3. 某市某区人民政府决定将区建材工业局管理的国有小砖厂出售,小砖厂的承包人以侵犯其经营自主权为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。本案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是下列哪个( )

  A.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B.市经济贸易局

  C.市人民政府 D.区人民政府

  【答案】C。解析:《行政复议法》第13条第一款规定:“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,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”

  4、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,申请人( )

  A、应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

  B、应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

  C、应向该部门申请行政复议

  D、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

  【答案】D。解析:《行政复议法》第12条第一款规定:“ 第十二条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,由申请人选择,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,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。”D项为正确答案。

  四、行政复议期间

  【练习】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,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( )日內提出行政复议申请,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的除外。

  A、90 B、60 C、30 D、15

  【答案】B。《行政复议法》第九条规定:“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,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;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。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,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。”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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